事件概況
2026年4月,甘肅金昌市第三小學五年級學生周圣然(11 歲)在小區發現一輛電動自行車起火,他先報警、再科學滅火,全程冷靜規范,被贊 “教科書式救火”。

照片中這位英雄少年的父親,參加了政安消防到單位開展的消防安全培訓,并按照家庭應急物資的配備建議,為家中購置了水基滅火器。今年4月的一天,周圣然家樓下一輛電動三輪車起火,車主使用干粉滅火器沒有撲滅。危急之際,周圣然剛好路過,迅速回家拿出家中的水基滅火器,幫車主把火成功撲滅。
事后,車主特地送錦旗到周圣然的學校,感謝這位臨危不懼的少年郎,救了一棟樓的命!

事件經過(教科書式步驟)
1、發現火情,第一報警
小區內一輛電動車突然起火,濃煙滾滾。周圣然沒有慌,立刻撥打119,清晰說明地址、火情,為萬一火災擴散爭取救援時間。
2、判斷火情,科學選器材
車主用干粉滅火器撲救無效,火勢擴大。周圣然想起學校“消防安全進校園”課上講的:電動車火災應采用水基型滅火器滅火,能快速降溫防復燃。
3、規范操作,成功滅火
周圣然快速回家取來水基型滅火器,按滅火器使用的標準操作,對準火焰根部噴射,很快撲滅明火,阻止火勢蔓延。
4、義舉獲贊,錦旗致謝
車主特地到學校為周圣然送錦旗表示感謝,學校對周圣然進行了公開表揚,周圣然的“教科書式”滅火操作,也是學校常態化安全教育的成果。
為何是“教科書式”?
◆ 先報警、后處置:牢記 “生命第一”,不盲目沖火場。
◆ 會判斷、選對器材:知道電動車火災用水基型而非干粉。
◆ 操作標準、冷靜鎮定:完全按課堂所學執行,臨危不亂。
政安消防重要提醒:
我們為周圣然的見義勇為點贊!但未成年人遇火應優先報警、撤離到安全區,不建議獨自滅火;周圣然能成功,是因火勢初起、環境安全、且他受過系統培訓。
政安持續開展消防培訓的意義就在于:
1、幫助廣大單位和市民,掌握消防知識和消防技能,避免災害事故的發生。
2、建議廣大單位和市民,配備消防工具,關鍵時刻能保命。